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

說死亡太沉重- 談攜子自殺的預防 張家銘醫師

不要帶我走
只要活著,走到哪裡,生命都有盼望。


我的好朋友小童和她的弟弟啾啾走了。
小童的爸爸媽媽要去另一個世界,把他們一起帶走。
社區裡的人都在講這件事。
有的人說,大人自己不想活,為什麼要連累孩子?
不知道小童和啾啾想跟他們一起走嗎?她的爸爸和媽媽有先問過小童和啾啾嗎?...
(摘錄自"不要帶我走" 終止童妓協會出版)

「攜子自殺」,表面的意思是父親或母親(甚至雙方)帶孩子一同自殺,實際上是兩個階段,一個是殺人、一個是自殺。孩子自己自殺的機率不高,卻無力抵抗父母的加害,於是多是父母先行用各種方法殺害孩子之後,自己再自殺。加害者是父母,受害者是孩子。攜子自殺不僅是一個社會家庭的悲劇,殺子同時是剝奪孩童生命、戕害兒童人權的行為。能了解攜子自殺的特徵,將有助於針對高危險群建立預防策略。

攜子自殺分析
筆者與國家自殺防治中心合作研究,透過「報紙標題資料庫」的檢索,追溯民國1992-2005年14年來共有攜子自殺198件,其中父攜子自殺75件,母攜子自殺101件,全家自殺22 件。件數分布自1999年後快速的增加,前七年(1992- 1998)只有34件(17.2%),後七年(1999-2005)則有164件(82.8%),單2005年一年就共有32件攜子自殺事件,可見這是非常需要重視的問題。
因為母攜子自殺事件較多,我們特別以2002-2005年母攜子自殺68件來作進一步分析。結果發現加害者平均年齡為34.1歲,被害者平均年齡9.3歲,有些並且合併智障或腦性痲痹。經濟與生病是主要的促發因素(各22.1%),再來是感情與家庭(各14.7%)。動機分類上以利他型最多(42.6%),方式上燒炭佔一半。

攜子自殺與高風險家庭
以內政部現在推行的高風險家庭六項指標來看,可以看到母攜子自殺事件中,符合高風險家庭至少一個指標的有40件(58.8%),也就是說母攜子自殺事件有一半以上是發生在高風險家庭之中。這其中有20 (29.4%)件符合一項指標,另有20件(29.4%)符合高風險家庭的兩項或兩項指標以上,可謂禍不單行。

最多的前三名依次是「家中成人罹患精神疾病,或酒癮藥癮,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。」19件(27.9%),其次是「因貧困、單親、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,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。」18件(26.5%),第三是「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: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、無婚姻關係頻換同居人等。」13件(19.1%) 。
綜合以上特徵,可見中年、女性、家有學齡幼子,合併失業、經濟、家庭問題,或自己或家人有精神疾病、酒藥癮者,或合乎高風險家庭的特徵,是容易攜子自殺的高危險群。 精神疾病上憂鬱症的增加也可能與「攜子自殺」的增加有關。重度憂鬱患者會有心情憂鬱、快樂不起來、失眠、沒胃口、無法集中、疲累、負面的想法,甚至會想到死或自殺,倘若父母有持續超過兩個星期,大部分的時間都處於上述情形,應考慮就醫的可能。而現實經濟的問題,也可尋求許多社會資源的協助,包括社會局、家扶中心等相關團體,都有提供許多急難補助、保護協助的服務。

預防策略
關於攜子自殺的預防策略上,筆者有四點建議:

第一、憂鬱症的患者不只可能自殺也有可能殺人,特別是殺子。臨床醫師對於憂鬱的中年父母親,特別是伴隨有家庭失和、失業、經濟等問題時,需要小心評估處理。
第二、父母不該剝奪孩子生存的權利,自己有憂鬱與現實的問題應該尋求協助。合併憂鬱症應該儘量就醫,現實經濟的問題現在政府與民間也有許多機制管道,能提供急難救助。
第三、社會支持系統應該提供高風險家庭緊急協助,並保護無辜的孩童。
第四、媒體在報導類似事件時要小心,以避免模仿效應。自殺不會解決問題,將孩子一併帶走更是不應該。

孩子有自己生存的權利,不應該被剝奪。「不要帶我走!」孩子的心聲,你聽到了嗎?

(作者為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、國家自殺防治中心研究員)轉載自【林口長庚精神科】

3 則留言:

Chu-ching 提到...

攜子自殺者會有什麼樣的警訊?
這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....

從新聞報導看起來 許多是基於經濟因素
(不想留孩子在世界上受苦...)
或夫妻失和(不想讓前妻/前夫得到監護權,或不願孩子跟著另一半...)
情緒表現可能是極度絕望或憤怒

陪伴 開導 提供求助管道
臨床上需要注意的事情
建立個案個人的支持系統都是可以作的事情

Sun 提到...

恩 以前評估自殺風險時
都沒有特別想過這個問題ㄟ
看來以後遇到有小孩的家長想自殺時
要多留心

Chu-ching 提到...

自殺防治協會網站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lifenet-0800555911/

可請April Mars放在連結區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