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

我是亞斯伯格?(二)

話說我那個朋友其實是一個很妙的人

他總是可以吸引一些"奇人"來聚會
可能是博學多聞但情緒不穩的人,
或者歡樂地活在自己世界裡卻與別人格格不入的人
或者是話語充滿玄機和智慧卻有過度衝動和暴力傾向的人
而上述這些都可能會有人際困擾 使自己的朋友寥寥可數

"你認識的人怎麼都這麼特別阿?"我問
"不會阿!他們都只是一般人阿"他說

或許就是因為我這朋友對待所有的人 都沒有區別
或許他覺得他們沒有什麼不一樣
這就是我的朋友 一個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廣納百川的大海

我開始思考"亞斯伯格"這個名詞
如果我這朋友是一個大圓圈 "亞斯伯格"可能只是裡面的一點
然後我又思考自己怎麼去看待在醫院遇到的個案....
還有社會體系怎麼去看待這些帯著症狀名稱在外面趴趴走的人們

精神疾病診斷準則裡面都是一些行為和思考特性
大部分的書籍強調的是可能遇到的社交和情緒障礙 還有如何去"幫助"他們
他們的弱勢是不是歧視本身帶來的結果呢?
如果沒有歧視 弱勢是不是不存在了?
用積極正面的態度去看待這些"症狀"又是如何?
到底誰才是需要被幫助的人呢?

1 則留言:

Sun 提到...

我同意你的說法
姑且不論下診斷的利弊
其實不論是哪一種心理診斷
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該症狀要造成當事人嚴重痛苦或生活失能
或是嚴重造成身邊的人的痛苦
才能夠算是符合某個心理診斷
下診斷的目的是有助醫事人員合力幫病人減輕痛苦和脫離診斷
而不是給標籤
在非以治療或復健目標下所下的診斷
有時反而會帶給當事人更多困擾